一、政策:备案取消与退税革新
1. 海关总署:取消海外仓企业备案
政策要点:
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,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,原2020年第75号公告中相关备案要求废止。
申报要求: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,并对真实性负责。
试点配套:
在上海、杭州等12个直属海关试点“先查验后装运”模式,允许散货入仓再拼箱,提升物流灵活性。
北京、广州等20个海关试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,退货商品可退至任意试点海关监管场所。
2. 税务总局:出口海外仓“离境即退税”全面落地
退税模式:
按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(免)税。
实行“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”,企业可凭出口货物报关单预先申报退税款,后续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税额。
操作标识:
申报时需在“退(免)税业务类型”栏填写“海外仓预退”标识(代码HWC-YT),区分已销售与未销售货物。
二、政策影响与行业变革
1. 企业成本与效率提升
备案成本归零:取消备案后,企业节省约2-3万元/年的备案及合规成本。
退税周期缩短:预退税模式下,企业资金回笼速度提升50%,尤其利好中小卖家。
物流模式优化:拼箱货物“先查验后装运”试点使仓储成本降低15%,订单履约时效提升2-3天。
2. 风险管控升级
单证留存要求:
企业需留存海外仓订仓单、租赁协议等替代性单证,无法提供出口合同的需提交海外仓所有权证明。
销售佐证资料(如记账凭证、销售明细账)需在货物实现销售后15日内完成备案,否则将追回退税款并转为免税政策。
稽查重点:税务机关将核查实际销售情况,伪造销售数据将按偷税处理,最高面临货值200%罚款。
结语
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的“双政策”联动,标志着跨境电商监管从“事前审批”转向“事后监管”,企业合规成本与资金压力显著降低。未来,随着数字化单证管理和智能稽查系统的普及,跨境电商出口将进入“高效低险”新阶段。
(数据支持: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商务部研究院)
参考资料
海关总署取消海外仓备案公告(2024年第167号)
税务总局“离境即退税”实施细则(2025年第3号公告)
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政策
海关总署“先查验后装运”试点解读
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(免)税操作指引
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调整说明